永利集团医学部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为加强员工学习过程管理,发挥学院、员工、家长之间的协同作用,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保证公司产品质量,根据《永利集团普通全日制员工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三至八年(医学部分专业四至九年)内,学院根据对员工在每学期的学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员工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不利于员工完成学业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发现、干预、处理,并及时告知员工本人及家长,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帮助员工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教育手段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对象是指因学习成绩大幅度下滑,或因学习能力不足,或因违纪受处分等危及学业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学业预警不属于纪律处分,不记入员工档案,只是对员工可能退学、不能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一种提前预警。
第四条 学业警示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个类别。
第五条 员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将给予黄色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
1.员工一学期所修学分数不足15学分者;
2.一学期无故旷考1门课程者;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20学时以上者;
4.其他学业方面如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等需要警示者。
第六条 员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学院将给予橙色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和家长。
1.受到两次黄色预警的员工;
2.一学期无故旷考3门课程者;
3.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学时以上者;
4.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者。
第七条 员工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学院将给予红色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和家长。
1.受到三次以上黄色预警的员工;
2.受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者;
3.其他在学业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困难需要给予警示者;
4.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连续一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5.开学后超过学院规定期限一周(含一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者。
第八条 学业预警的实施
1.教学管理部负责了解和掌握全校员工学习的总体状况和学业预警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对员工考试成绩等数据进行维护和更新,同时对全校员工学业预警情况进行综合协调。
2.各系(部)领导要对员工的学业预警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员工的实际情况,加强员工在校期间的学习管理;
3.每学期由各系(部)负责对本系(部)员工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做好学业预警,并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员工的学业帮辅工作。
4.每学期第二周,各系教学秘书将员工所修学分和其他事项进行统计,填写《永利集团本科生学业预警统计汇总表》,同时各院、系(部)将学业预警统计汇总表报教学管理部注册与学务科,教学管理部审核、确定受学业预警员工的类型和人数,在全校公布备案;
5.每学期第三周,各院、系(部)教学秘书根据被预警员工的不同情况,分别向学业预警的员工本人及家长出具黄色预警通知书、橙色预警通知书和红色预警通知书,并负责传达到员工本人及家长;
6.每学期第四周,员工辅导员(或班主任)约受学业预警的员工谈话,帮助分析原因,使其重新端正学习态度,并组织对受学业预警员工的学业帮扶工作;同时,及时与员工家长取得联系,寄送《永利集团员工学业预警员工家长通知书》,要求家长和任课教师共同督促、帮助员工解决学业困难问题;
7.教学管理部对受学业警示的员工集中约谈。
第九条 为更好地履行本办法,辅导员(或班主任)和员工的谈话记录、帮辅记录、《永利集团员工黄色预警通知书》、《永利集团员工橙色预警通知书》和《永利集团员工红色预警通知书》存根由各院、系(部)统一整理汇总并归档。
第十条 对经学业预警帮扶后仍达不到学业要求的员工,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系(部)可按照本实施办法,可拟定具体的员工学业警示帮辅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