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及改派通知的补充说明
1. 根据高校就业派遣工作要求,往届及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及改派全部在毕业院校就业系统及院校所在地教育厅进行办理。
2. 就业派遣及改派事宜请务必详细了解“2015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及改派通知”中的说明。
3. 根据教育厅就业办的要求,九月份之前是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办理,因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间不一致,为不耽搁统一办理,近期已通过面试、正式入职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请先填写各班级群共享当中的电子版接收函(尤其是单位名称以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一定要准确无误)并传回。
4. 正式入职签订就业协议后,请将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两份需寄回研究生院存档。
5. 毕业已领取档案,需进行就业派遣及改派的,在办理新的报到证之前,需在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档案中原有报到证的白联取出。
6. 毕业已离校返回原籍的请委托在青同学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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