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关于“积极推动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的精神,推动公司双语(英语和汉语)教学工作的开展,保证双语教学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双语教学课程评价标准
1.双语教学,是指在教材使用、课堂讲授、期末考试等教学环节,同时使用英语和汉语并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2.双语教学课程的基本要求
(1)教材选用:双语教学的正常开展必须依托英文原版教科书和教学参考书,选择进行双语教学的教材应是国外优秀的教学用书。要求所选教材知识较新,反映学科前沿,内容层次分明,概念、机理叙述详细、严谨和规范。
(2)课堂教学:双语教学课堂讲授和讨论,应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英语授课课时应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60%以上(含60%)。
(3)考试:双语教学期末考试应以英语命题。除某些论述题(不超过总分的20%)可以用汉语答题外,其它试题员工应使用英语作答。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
1.双语教学课程开设范围
双语教学课程只限公司各本科专业所开设的必修课程(不含英语课程)。
2.双语教学任课教师的遴选
(1)拟开展双语教学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双语教学”授课申请,由学院审核并组织专家试听、评估,合格者发给双语教学资格证书。
(2)拟开展双语教学的教师可参加短期进修或培训。
(3)留学回国人员,可承担双语教学工作。
三、双语教学课程的保障与管理
1.有关教学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条件,选择适合进行双语教学建设的课程,制定出建设计划,填写《304am永利集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书》,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确定立项课程的名单。
2.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为期一年,学院一次性投入经费壹万元,结题验收后方可开展双语教学,教务处负责项目管理。
3.在每个学期末,各教学部门应向教务处报送下一学期《304am永利集团双语教学课程登记表》,以便开课后进行监督检查。
4. 为了鼓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双语教学课程工作量按正常教学工作量的2倍计算。
四、双语教学课程的评估
1.听课和观摩评价
各教学部门应建立双语教学课程的听课与观摩制度。主管领导或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教师听课或教学观摩,做好听课记录,对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2、学院督导室听课与评价
公司督导室每学期对开展双语教学课程的班级进行听课抽查,做好听课记录,写出评估或整改意见并及时将情况通报教务处和相关系部。
五、附则
1、 本办法即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