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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利集团医学部普通全日制本科员工转专业暂行规定

    发布日期:2023-06-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院员工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41号)和《永利集团普通全日制本科员工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深入贯彻以员工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和调动员工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 基本原则

    1.转专业以尊重员工志愿,发挥员工专长,促进员工个性化发展为原则。

    2.员工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方可申请转专业,员工未取得学籍前不允许转专业。转专业由教学管理部集中受理,原则上第一学期末为集中受理期,受理期外不予受理(因材施教班除外),具体时间以教学管理部通知为准。员工在校期间只可提交一次转专业申请。

    3.转专业工作必须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实行双向选择,既要尊重员工专业志向,又要遵照学院教学安排和招生工作实际。

    4.公司允许员工由高考热门专业转入招生相对困难专业;由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由报考志愿率较高专业转入调剂率较高专业;由医学类、工学类、财经类专业转入农学类、地质类等专业;在同院系专业大类内,允许高考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转入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

    5.公司不允许招生相对困难专业转入高考热门专业;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类、医学类专业;不允许跨学科门类转专业。

    二、申请条件

    1.本规定所指员工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经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取得普通高等学院学籍的本科员工;

    2.转专业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专业之间进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招生时执行单独招生计划的,包括:定向、专升本、对等交换生等;

    3)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4)应予退学的;

    5)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员工;

    7)其它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基本流程

    1.学籍注册后由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永利集团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所在系审核通过。

    2.由高考热门专业转入招生相对困难专业的;由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的;由报考志愿率较高专业转入调剂率较高专业的;经员工个人申请、转入转出院系同意、教学管理部审批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3.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需员工本人申请,转入转出院系审核同意,教学管理部组织考核,经学院研究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此种情况转出员工人数比例不超过原班级总人数的5%,接收员工人数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招生班级总人数的10%

    四、学籍管理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员工必须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且所有考试课程均达到及格,否则已经取得的转专业资格无效。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员工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不满半学年,以半学年计。

    五、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

    1.严格执行教育部36号令文件有关规定。凡违反36号令文件相关规定的行为,严格按36号令文件处理。

    2.院系和员工个人在转专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系和员工个人责任:

    1)员工个人在申请调整专业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退回原专业并给予记过处分。

    2)院系对员工调整专业申报材料疏于审查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对院系和具体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六、本规定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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